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2013年度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及行政處罰情況的通報(質檢特函〔2013〕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獲證單位和授權機構的監督,督促其持續滿足許可或授權條件,強化行政許可過程中鑒定評審的把關作用,根據《行政許可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2013年我局組織對135家獲證生產企業、檢驗檢測機構(含型式試驗機構)、鑒定評審機構、鍋爐能效測試機構以及新申請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的單位進行了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對不再符合許可或授權條件的企業、機構進行了行政處罰,對嚴重違反行政許可相關法規的企業、機構進行了處理?,F將我局今年監督抽查、行政處罰等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行政許可監督抽查方式

根據《2013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工作要點》,此次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工作采用以下方式開展:

(一)聯合監督抽查:圍繞獲證特種設備相關單位開展監督抽查,對獲證生產企業、檢驗檢測機構(含型式試驗機構)、鑒定評審機構、鍋爐能效測試機構的質量體系、工作(產品)質量以及資源條件開展聯合監督抽查。

(二)評審后發證前監督抽查:以鑒定評審工作質量為抽查重點,對申請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的單位進行評審后、發證前的監督抽查。

二、對生產單位的監督抽查情況

此次監督抽查共抽查生產單位76家,均為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其中鍋爐制造單位10家,壓力容器制造單位10家,氣瓶制造單位20家,電梯制造單位12家,起重機械制造單位12家,大型游樂設施制造單位3家,客運索道3家,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制造單位6家。

特種設備制造單位抽查的主要內容為獲證單位條件是否持續符合相關法規和規范的要求,重點對企業資源條件的變化情況、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情況、產品質量控制情況等進行檢查。

從抽查結果看,大部分被抽查單位能夠按照國家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從事特種設備生產活動,產品質量基本能夠得到保證。但部分單位在取得制造許可后,資源條件下降,質量保證體系執行不到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安全性能下降,存在比較嚴重的產品質量問題,不能滿足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具體情況如下:

對監督抽查存在問題單位的處理意見

(一)?按照行政許可程序,依法注銷湖北九井電梯有限公司、陜西方菱電梯有限公司、安徽中菱電梯有限公司相應的特種設備許可證書。

(二)?從公布之日起,總局暫停委托山東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實施鑒定評審工作6個月。責令山東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對鑒定評審工作進行全面整頓,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進行整改,對失職的鑒定評審人員進行處理,并將整改結果報我局。同時,山東省質監局應對其委托山東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實施的鑒定評審工作質量進行全面檢查,督促該院改進鑒定評審工作。

(三)?責令浙江法斯特電梯有限公司、佛山市奧特電梯有限公司分別停止生產,對監督抽查備忘錄中不符合項目進行徹底整改,并由鑒定評審機構對兩家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再次確認,確認合格并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責令江蘇阿爾法電梯有限公司、杭州新馬電梯有限公司、山東高斯達電梯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消除相關電梯的事故隱患,并將處理結果報省級質監局。

(五)?對北安市鐵路藍天鍋爐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博仕德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赤峰奧火恒溫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靈璧縣長城鍋爐制造廠、濟寧環能特種設備研發制造有限公司、連云港市立成電力節能設備有限公司、江蘇安利化工設備有限公司以及對上述企業實施監督檢驗的監督檢驗單位提出通報批評,相關省級質監局應加將上述企業和監檢機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抽查力度。

(六)?對大同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烏蘭察布市特種設備檢驗所、張家口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鎮江分院4家綜合檢驗機構和安徽華夏高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太科檢驗有限公司、甘肅實華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克拉瑪依市奧隆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天維無損檢測有限公司、廈門市鑫精準科技檢測有限公司6家無損檢測機構提出通報批評,相關省級質監局應加將上述檢驗檢測機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抽查力度。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2013年12月20

附件:附件抽查發現的具體問題

附件1?? 特種設備獲證企業抽查發現的具體問題

一、天津博仕德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無鍋爐專業技術人員、焊接專業技術人員不足;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未規定執行《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及相關節能要求的內容。

二、北安市鐵路藍天鍋爐制造有限公司:

無焊接專業技術人員;無合格供方名錄、協議和合格供方評價報告;缺少對分包方、合格供方的質量進行控制、質量問題進行處理方式的規定;未建立質量目標考核辦法,缺少質量目標考核記錄;未按要求開展定型產品能效測試;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未規定執行《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及相關節能要求的內容。

三、寧環能特種設備研發制造有限公司:

未對分包方和供方作定期評價;焊接操作記錄填寫不規范;設計文件和設計說明書內容不規范;質量證明書與鍋爐總圖中的產品名稱不一致;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未規定執行《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及相關節能要求的內容。

四、赤峰奧火恒溫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缺少鍋爐組裝檢查卡;鍋爐產品焊接試板力學性能試驗報告(HJB2013-031)引用標準錯誤;未按要求開展定型產品能效測試;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未規定執行《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及相關節能要求的內容。

五、連云港立成電力節能設備有限公司:

缺少供應方明細,未對供應方進行年度評價;焊接操作記錄填寫不規范,制造工藝及檢驗過程卡對控制點的設置與體系規定不符;無焊接返修見證材料。

六、靈璧縣長城鍋爐制造廠:

受壓元件材料無發放、領用記錄,無材料代用單;射線檢測工藝卡部分內容不符合要求;部分產品未制定工藝過程卡和焊接工藝卡;出廠資料不齊全。

七、江蘇安利化工設備有限公司:

部分焊接工藝評定不能支持相應的焊接工藝或不符合《承壓設備焊接工藝評定》(NB/T47014-2011)的規定,無施焊記錄,無焊接布片圖。

八、湖北九井電梯有限公司、陜西方菱電梯有限公司2家企業的生產設備、技術人員、制造場地等生產硬件設施已不能滿足電梯制造條件的要求。


附件2?? 檢驗檢測機構抽查發現的具體問題

一、大同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

部分記錄與報告編號不符合規定;部分記錄的液化石油氣儲罐,壁厚測定缺少接管測厚,表面無損檢測缺少接管與筒體角焊縫的檢測;部分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缺少射線檢測底片復評記錄;部分自動扶梯監督檢驗報告“運行時間”結論為合格,但經現場核實該自動扶梯無自動停止功能。

二、烏蘭察布市特種設備檢驗所

質量目標未分解,未按照《不符合控制程序》的要求制定相應的制度;部分鍋爐內部檢驗,對應的檢驗記錄缺少主要受壓部件的檢查項;部分記錄的液化石油氣儲罐壁厚測定中缺少接管測厚,表面無損檢測缺少接管與筒體角焊縫的檢測;有的液化石油氣管道全面檢驗中,對地電阻、法蘭間接觸電阻沒有實測值。

三、張家口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

未提供質量目標考核記錄;《印章管理與使用制度》中缺少檢驗專用章管理的相關內容;有的蒸汽鍋爐的檢驗報告與記錄不符,且報告中不應有喉管檢查項;在蓄熱器檢驗缺少主體材料和集氣包試驗壓力記錄;有的電梯檢驗原始記錄未填寫實測數據。

四、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鎮江分院

管理評審計劃中評審輸入的信息未包括規定的全部內容;存在內部質量審核計劃表未按規定明確審核人員的分工的情況;存在電脫鹽罐監檢報告項目表、鍋爐安裝監檢項目表,監檢員確認的“無此項”項目未簽名確認;有的電梯定期檢驗報告和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報告中,對應的原始記錄中檢驗箱號相同,無法準確溯源。

五、安徽華夏高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變更沒有辦理變更手續;檢測通用工藝規程的編制缺少相應的依據;熒光磁粉檢測報告與記錄中缺少環境光亮度、黑光燈輻照度的參數控制要求;滲透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檢測靈敏度。

六、深圳市太科檢驗有限公司

部分超聲波探傷儀未進行校準,缺少檢定狀態標識;未對磁粉檢測通用工藝規程進行及時修訂;有的檢測報告無批準或簽發人員簽字;有的RT和PT檢測原始記錄中,示意圖不清晰;有的UT原始記錄中缺少檢測部位示意圖;有的MT檢測工藝卡未根據被檢工件實際情況選用合適的檢測方法。

七、甘肅實華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部分無損檢測人員未及時辦理執業注冊;無損檢測報告控制程序的修訂情況未進行記錄;部分檢測設備未納入年度校準計劃;超聲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實測探頭K值、探頭前沿值的記錄欄目;射線底片采取疊壓方式存放,不符合要求。

八、克拉瑪依市奧隆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年度管理評審輸入材料不齊全,年度內審未覆蓋所有的部門和要素;缺少部分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等;缺少獨立的檔案室、設備儀器存放場地;部分設備未納入年度校準計劃;有的超聲檢測工藝卡中,缺少對斜探頭分辨率、始脈沖占寬的要求;有的磁粉檢測工藝卡中缺少系統靈敏度測試、磁懸液潤濕性能測試等內容。

九、新疆天維無損檢測有限公司

部分無損檢測人員未及時辦理執業注冊;缺少部分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等;年度的內部審核未覆蓋所有的要素和部門;未建立合格服務方名錄;部分射線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底片布置圖;超聲波檢測工藝卡中缺少橫向缺陷掃查的相關規定。

十、廈門市鑫精準科技檢測有限公司

黑度計和電磁軛提升力未按規定進行校準;有的工藝規程未及時修訂,編制依據中部分法規標準已過期;所抽檢測報告未按體系文件規定進行編號;射線檢測報告的檢測部位示意圖不清晰;部分檢測報告未按程序文件要求由檢測責任師或相應授權人審核。


附件3?? 鑒定評審機構抽查發現的具體問題

山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

(一)質量體系方面

質量體系建立不完善,存在缺少鑒定評審人員等崗位職責、缺少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培訓計劃等問題。鑒定評審報告質量不能有效控制。

(二)產品或工作質量方面

1、少數鑒定評審報告存在現場鑒定評審備忘錄與報告結論不符等嚴重錯誤。

2、部分評審檔案中未見鑒定評審單位約請材料流轉記錄表,未見員工社保證明、人員資格(工程技術人員、作業人員)證明、檢驗儀器計量檢定證書。

3、部分評審檔案中未提供技術負責人、工程師有效的職稱證明、未提供房屋產權證明。

4、部分評審檔案中有無損檢測、理化、熱處理的分包協議等,但在評審記錄中無損檢測、理化、熱處理的分包項目為不適用或無此項。

附件4?? 評審后發證前監督抽查發現的具體問題

一、佛山市奧特電梯有限公司:質量記錄無記錄編號;無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聘用、借調、調出規定;無控制系統的安裝調試記錄;圖紙和工藝文件不一致等。

二、天津博瑞特電動車有限公司:現場未見工藝文件;記錄與質量手冊的規定不符合要求,工作現場未見工藝流轉卡等;偽造制造許可證。

三、安徽中菱電梯有限公司:資源條件不滿足要求;質量體系中沒有各質量系統責任人職責和權限描述、無任命書等;設計圖紙不規范,部分流程卡無簽字等。

四、浙江法斯特電梯有限公司:資源條件方面存在缺失;部分記錄和檢測結論不完整或有誤;所用零部件與型式試驗報告不一致;部分產品缺少對一些主要技術指標的設計驗算等。

五、杭州新馬電梯有限公司:無自有試驗塔;未提供控制柜工序等見證材料;部分產品設計存在缺陷。

六、山東高斯達電梯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建立運行不完整;部分產品存在隱患。

七、江蘇阿爾法電梯有限公司:圖紙不規范,部分電梯電氣原理圖不規范。